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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作品登记材料提交标准的通知

来源:www.sdbqfw.com     编辑:admin     发表时间:2026-06-10 17:27:54     浏览:

 按照山东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作品登记材料提交标准的通知》,为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办理流程,提升登记质量,防范著作权侵权纠纷,维护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,防范虚假登记、恶意登记等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作品登记申请的要求调整如下:

1、证明材料须打印,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捺指印;法人加盖公章。
2、美术作品须包含作品手稿、创作底稿、源文件、创作过程记录、作品复制件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3、对已发表的作品,须同时提交发表时间、载体、页面截图或出版物信息等准确证明材料。
4、《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》模板已更新,旧的模板文件停止使用。
5、非职务创作保证书、法人作品声明等相关材料,先压缩再从【其他证明】处上传。
 
请版权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,确保材料齐全、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。
 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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